一、项目编号:[350201]GWCG[CS]2024038
二、项目名称:集美校区初高中部校内天桥顶棚建设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市艺述集团有限公司 | 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751号401室 | 2,100,000.00元 | 98.9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集美校区初高中部校内天桥顶棚建设):
工程类(厦门市艺述集团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校内天桥顶棚建设 | 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合同签订后54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 项 | 张伟龙 | 闽2352014201474217 | 2,1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蒋龄长 |
| 评审专家: | 罗庆明 、 余芳 、 罗晓英 、 陈渝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00%;(100万元,500万元],0.70%。(2)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经磋商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4034300104001064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集美校区初高中部校内天桥顶棚建设:1.59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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