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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病理科联合实验室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6 02:13:41 本文标签:本溪满族自治县 民医院 病理科 

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病理科联合实验室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03-05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JH25-210521-00078

二 、 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病理科联合实验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病理科联合实验室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北新区沈阳辉山农业高新区辉山大街123-22号A门

中标(成交)金额:50(%)

评审总得分:87.7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病理科联合实验室项目

服务类

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病理科联合实验室项目(C04990000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服务范围: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病理科联合实验室项目

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双方合作建立“病理科联合实验室”,以满足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的临床需求和学科建设,通过建立术中冰冻病理平台和远程数字化平台,为采购人提供临床病理基础服务,从而发挥病理科的基础诊断功能。并通过成交供应商具备的免疫组化及分子病理的诊断能力,使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的病理科成为本市领先的病理诊断平台。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期限:共3年(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每年度预算金额);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二年沿用,并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供应商上一年度按要求履行合同中各项服务内容,无任何违约情况,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相对固定、采购预算执行良好、价格变化幅度小,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结果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两次(以双方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病理科联合实验室项目标准并达到履约验收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栾长美、张喜春、赵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病理科联合实验室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以“供应商成交价格(元/年)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3(服务期限共3年)”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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