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文档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采购项目编号:商宁财采竞-2025-4 | ||||||
| 2、采购项目名称:宁陵县农业农村局省市防灾救灾补助资金项目 | ||||||
| 3、公告类型:废标公告 |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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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开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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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废标(终止)原因 | ||||||
| 民权金土地农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泰州市隆达潜水泵有限公司、河南柘博工贸有限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剩余有效供应商不足3 家,本项目废标。 民权金土地农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21页3.5.1条供应商对书面承诺的所有资料合法、真实、有效性做出实质性响应,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泰州市隆达潜水泵有限公司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0页3.2.6条提供承诺,未按照招标文件34页2.1条做出响应,未按照招标文件13页10条列明主体库上传位置,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河南柘博工贸有限公司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0页3.2.6条提供承诺,未按照招标文件34页2.1条做出响应,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导致谈判无效,剩余供应商不足三家,项目废标。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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