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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5年东湖高新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6 10:06:22 本文标签: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综合执法 市政道路 

一、项目编号

ZJJAC2024-123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08-2025-00043

三、项目名称

2025年东湖高新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光谷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金龙城D座

中标(成交)金额:6486(万元)

综合评分法:89.00(分)

服务类

名称:2025年东湖高新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崔佳(包1)、何蛟(包1)、黄碧捷(包1)、刘立行(包1)、杜有顺(包1)、高翔(包1组长)、程煜(包1)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2-18

2、评审地点:评标室4-3045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299号文的相关规定,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97.29(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2、中标人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融资,自愿选择试点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具体政策要求和相关金融机构融资方案,可登录东湖高新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ggzyjy.wehdz.gov.cn/dhgx/views/cfcghtrzpt/index.html)查看。
3、合同履行期限:1年。
1.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及质量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供应商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不存违约行为,且经采购人考核符合续签要求的,采购人可决定续签合同,但续签服务期限不超过2年,本项目的总服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最终是否续签以及续签的期限由采购人决定,供应商对此无异议。
2.采购人决定续签合同的,在续签合同时,若遇财政预算批复金额调整或项目实际所需服务数量调整,采购人有权根据续签时项目实际情况及预算批复进行调整,在不改变服务单价的情况下调整续签合同的总金额,但续签合同的总金额不得高于本合同金额。
3.在本项目服务期内,若遇到政策调整或职能变更等情况,以及供应商在本合同约定的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且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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