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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水土保持工作站2024年第二批市级水土保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6 13:10:04 本文标签:水土保持 泾阳县 工作站 

项目概况

2024年第二批市级水土保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凤城五路赛高 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1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HY2025021011

项目名称:2024年第二批市级水土保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4,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泾阳县水土保持工作站2024年第二批市级水土保持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04,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3,843.51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建筑工程2024年第二批市级水土保持项目1(个)详见采购文件704,500.00703,843.5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竣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水土保持工作站2024年第二批市级水土保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水土保持工作站2024年第二批市级水土保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注册登记凭证(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其法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02日 至 2025年04月1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3: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凤城五路赛高 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凤城五路赛高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凤城五路赛高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文件获取方式:文件获取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前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赛高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进行现场获取;

3、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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