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外包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外包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司法辅助外包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8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自全省部署开展司法辅助试点工作以来,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积极参与,通过考察和学习借鉴先进法院在开展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司法辅助事务,案件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多元的法律服务。2021年2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增补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单位的通知》(鲁司[2021]10号),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公证处被指定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定点试点单位,具有不可替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为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公证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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