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903-JZCG-G2025-0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盐都未来食品产业园孵化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5-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4条 “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测算依据根据按苏人社规〔2023〕4号《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所有工作人员工资不低于本市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2260元/人每月)、社保费用应执行江苏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五险(缴费基数为4879元,养老保险16%、医疗保险8%、工伤保险0.7%、生育保险0.9%、失业保险0.5%及大病保险6元)按1279.42元/人/月测算),各投标人统一按照6.72%缴纳法定税费,低于此费用的投标报价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投标人所提供人员的费用不得低于上述标准进行测算,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如果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标前遇政府调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或社会保险缴纳基数,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仍按上述标准审查,中标后,中标人应按照最新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更正为: “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测算依据根据按苏人社规〔2023〕4号《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所有工作人员工资不低于本市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2260元/人每月)、社保费用应执行江苏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五险(缴费基数为4879元,养老保险16%、医疗保险8%、工伤保险0.7%、生育保险0.9%、失业保险0.5%及大病保险6元)按1279.42元/人/月测算),住房公积金按180.8元/人每月测算,各投标人统一按照6.72%缴纳法定税费,低于此费用的投标报价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投标人所提供人员的费用不得低于上述标准进行测算,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如果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标前遇政府调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或社会保险缴纳基数,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仍按上述标准审查,中标后,中标人应按照最新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更正日期:2025-05-21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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