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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东平县秋粮“一喷多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6 16:42:50 本文标签:一喷多促 东平县 竞争性 秋粮 

项目概况:

2025年东平县秋粮“一喷多促”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9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23000202502000157

交易编号:DP-ZC-20250828-01-01

项目名称:2025年东平县秋粮“一喷多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控制价:项目总预算金额为72万元,亩防治成本8元/亩,预计防治面积9万亩。最终结算以实际供货面积为准。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用于购买玉米、大豆等秋粮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所需的药剂等进行集中采购,有效防控玉米叶斑病、玉米螟、草地贪夜蛾和甜菜夜蛾、豆天蛾、大豆叶斑病等病虫害。

供货期:自接到甲方供货通知之日起7日历天内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经营权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服务能力;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且供应商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须具备: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产品质量标准》。

(2)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具备:①农药经营许可证,②所代理产品生产商的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含玉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产品质量标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报价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已注册单位不需重复注册。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3.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3.逾期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方式。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下载查看。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本项目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信息。

2、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时,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监督部门:东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538-2858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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