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国家税务总局宿松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6 17:37:41 本文标签:国家税务总局 宿松县 税务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0QTCG25D03G04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宿松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本项目“第三章 采购需求”“(三)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第28项和第36项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序号

指标种类

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

重要性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28

硬件设施要求

仓储设施要求

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冷库,能够满足按采购人需求完成配送任务。

#

是,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36

质量安全把能力控要求

质量检验场所要求

供应商具有自有、租赁或固定合作质检实验室,能够用于检测鲜冻禽畜肉等相关货物。

#

是,提供自有证明或租赁、合作合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更正后:

序号

指标种类

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

重要性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28

硬件设施要求

仓储设施要求

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冷库,能够满足按采购人需求完成配送任务。

#

是,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若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无法体现自有或租赁冷库,供应商须另行提供冷库建设安装合同或设备购买/租赁凭证等其他材料予以佐证。

36

质量安全把能力控要求

质量检验场所要求

供应商可根据国家相关检测要求及采购人要求定时定量将食材送达质量检测场所进行检测。

#

2、将本项目“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6.2技术响应表”中的第28项和第36项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序号

指标种类

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

重要性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是否响应

28

硬件设施要求

仓储设施要求

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冷库,能够满足按采购人需求完成配送任务。

#

是,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36

质量安全把能力控要求

质量检验场所要求

供应商具有自有、租赁或固定合作质检实验室,能够用于检测鲜冻禽畜肉等相关货物。

#

是,提供自有证明或租赁、合作合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更正后:

序号

指标种类

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

重要性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是否响应

28

硬件设施要求

仓储设施要求

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冷库,能够满足按采购人需求完成配送任务。

#

是,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若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无法体现自有或租赁冷库,供应商须另行提供冷库建设安装合同或设备购买/租赁凭证等其他材料予以佐证。

36

质量安全把能力控要求

质量检验场所要求

供应商可根据国家相关检测要求及采购人要求定时定量将食材送达质量检测场所进行检测。

#

3、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25年10月29日9时00分。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该篇属于收费内容,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