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1303002507032301
二、项目名称:秦皇岛市公安局没收收缴爆炸物品存储保管运输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
| 河北瑞能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秀林镇南横口村一区68号北楼305 | 91130121583624340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时间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 河北瑞能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公安局没收收缴爆炸物品存储保管运输服务项目 | 按要求完成秦皇岛市公安局没收收缴爆炸物品存储保管运输服务项目的全部内容,包括:处置爆炸物品的运输、日常保管服务等。 | 按要求完成秦皇岛市公安局没收收缴爆炸物品存储保管运输服务项目的全部内容,包括:处置爆炸物品的运输、日常保管服务等。 | 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7352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欣、丁丽娟、刘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028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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