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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创建第五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7 04:41:59 本文标签:第五批 示范区 申报 

项目概况

申报创建第五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1992025CCS00908

项目名称:申报创建第五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申报创建第五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本次采购项目共一包,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太原市拟申报创建第五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现拟通过政府采购途径,委托经验丰富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组建专家团队为太原市创建示范区工作提供专业服务。包括相关制度及工作方案编制、业务培训、信用数据归集整理、评估报告编制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8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海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19号鸿富综合楼室26层)。 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计价格[20021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5%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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