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03]GWTZ[CS]2025001
二、项目名称:泥窟石村片区绿化带配套工程(一期)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鲁班艺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园山南路367号501单元 | 1,980,000.00元 | 96.9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泥窟石村片区绿化带配套工程(一期)):
工程类(鲁班艺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泥窟石村片区绿化带配套工程(一期) | 主要包含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园路景观工程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 工期:合同签订后111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养护期不少于6个月,由施工单位进行管养(整个工程),养护期满后直接移交管养单位。 | 项 | 宫凯 | 201702004020381 | 1,98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刘炜 |
| 评审专家: | 刘伟 、 罗颀 、 林少云 、 王迎萍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
0,100万元],1.00%;(100万元,500万元],0.70%;(500万元,1000万元],0.55%;(1000万元,5
000万元],0.35%。(2)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
一次性缴清。(3)经磋商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行: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账号:37510188000652846;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泥窟石村片区绿化带配套工程(一期):1.517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地址为厦门市湖里区园山南路367号501单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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