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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医疗保障局金堂县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7 05:58:08 本文标签:医疗保障 城镇职工 医疗保险 

一、项目编号:N5101212025000144

二、项目名称:金堂县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执行标准评审总得分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成都市青羊区锦里东路52号14,000,000.00元 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单位购买(单价):400元
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购买(单价):600元
97.0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C18040101C18040101 人寿保险服务金堂县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金堂县(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地点)供应商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补充医疗保险历史数据及服务要求,科学评估承保风险,并合理确定项目管理服务成本,在项目承办过程中应本着便民、惠民、高效的原则,通过联合办公场所做好补充医疗保险的服务工作,并在必要时提供一定的设备设施支持。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关于职工医疗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承担因政府政策适时调整带来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标准的变化结果,并制定相应的详细的赔付标准。
C18040101C18040101 人寿保险服务金堂县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金堂县(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地点)供应商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补充医疗保险历史数据及服务要求,科学评估承保风险,并合理确定项目管理服务成本,在项目承办过程中应本着便民、惠民、高效的原则,通过联合办公场所做好补充医疗保险的服务工作,并在必要时提供一定的设备设施支持。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关于职工医疗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承担因政府政策适时调整带来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标准的变化结果,并制定相应的详细的赔付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岳瑶、叶小兰(采购人代表)、郑升贵(采购人代表)、刘斌、邱德君、卿扬、王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的利润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金堂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4151055;监督部门地址:金堂县迎宾大道一段388号。
2、计划编号:51012125210200004077。
3、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 1400 万元/年;最高限价(单价):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单位购买:人民币 400 元/人/年;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购买:人民币800 元/人/年。
4、项目负责人:张健、杨皓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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