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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感染性疾病救治中心建设项目-火灾自动报警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日期:2026-02-17 07:22:08 本文标签:中山大学 建设项目 感染性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421-2025-0049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感染性疾病救治中心建设项目-火灾自动报警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作调整

更正内容:

一、更正事项、内容

(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收到采购人指示(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通电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货物具体订货时间需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招标文件:

1、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收到采购人指示(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通电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货物具体订货时间需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后,收到采购人指示(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通电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货物具体订货时间需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其他商务需求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收到采购人指示(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通电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货物具体订货时间需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第五章 合同文本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收到甲方指示(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通电验收并交付甲方使用;货物具体订货时间需以甲方通知为准,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应更正为

(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收到采购人指示(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通电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货物具体订货时间需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招标文件:

1、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收到采购人指示(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通电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货物具体订货时间需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后,收到采购人指示(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通电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货物具体订货时间需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其他商务需求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收到采购人指示(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通电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货物具体订货时间需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第五章 合同文本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收到甲方指示(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通电验收并交付甲方使用;货物具体订货时间需以甲方通知为准,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尽快办理,特此说明。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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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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