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NZT2025-088(招标文件编号:HNZT2025-088)
二、项目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海南卓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宝亭大道18度花园3栋3A06房
中标(成交)金额:81.4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海南卓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 | 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伟超、王怀宇、黄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有关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21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指定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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