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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富平县税务局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7 14:16:30 本文标签:国家税务总局 公开招标 富平县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富平县税务局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南段元晟合中心6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2025-10-4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富平县税务局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富平县税务局服务采购项目,其中1包:物业服务,预算金额:50万元;2包:其他服务,预算金额:290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包: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包: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2包:(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单位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直接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4日 至 2025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南段元晟合中心6层

方式:1.本项目接受线下报名; 2.线下报名: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金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南段元晟合中心6层开标室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2、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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