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彩虹Ⅲ型无人机导航系统改装升级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彩虹Ⅲ型无人机导航系统改装升级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通过对彩虹Ⅲ型无人机导航设备接收机进行加改装升级,增加无人机抗干扰卫星导航接收机,具备抗干扰能力,实现彩虹Ⅲ无人机北斗导航功能。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8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项目所需适配彩虹Ⅲ型无人机的导航设备及集成测试服务,经多方市场调研,目前市场上无其他可替代产品与技术,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无人机主机厂商,能够提供符合项目需求的产品参数与技术方案。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为该产品技术的唯一持有者,且具备5年以上同类型服务经验,已为国内九家用户提供同类服务,技术成熟度和适配性无法替代。综上所述,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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