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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公安局技防村二期建设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7 14:53:36 本文标签:服务项目 新沂市 公安局 

项目概况

新沂市公安局技防村二期建设购买服务项目 JSZC-320381-NJXN-C2025-000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彩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0-24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1-NJXN-C2025-0007

项目名称:新沂市公安局技防村二期建设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7.2024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7.202400万元

采购需求:

新沂市公安局技防村二期建设购买服务项目,对新沂市技防村二期约1359个技防监控提供运维服务,并对其中605个点位进行升级更换,中心机房到摄像机须使用光纤专线传输。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其中升级更换点位交付期为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彩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2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10-2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新沂市421_第五开标室(新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特别说明: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供应商应具有完成本项目信号和数据传输必需的通信线路资源以及项目范围内铺设必要的光缆和线路的许可和能力。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09:30)前。

2、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或五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南京信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质疑接收人:沈溪 联系电话:1836177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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