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仁寿县2025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用于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示范县项目油菜种采购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仁寿县2025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用于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示范县项目油菜种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川油 83;拟定供应商:成都大美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9,590包、 预算金额 86,310.00元
川油101;拟定供应商:成都大美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9,590包、 预算金额 86,310.00元
福乐油2号;拟定供应商:四川福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9,590包、 预算金额 86,310.00元
绵油 51;拟定供应商:四川国豪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9,590包、 预算金额 86,310.00元
德油 737;拟定供应商:四川恒禾种业有限公司、 9,590包、 预算金额 86,310.00元
望乡油1881;拟定供应商:仲衍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9,590包、 预算金额 86,310.00元
瑞油 863;拟定供应商:四川正红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9,590包、 预算金额 86,310.00元
星德油1号;拟定供应商:四川德福农种业有限公司、 9,590包、 预算金额 86,310.00元
得中油 338;拟定供应商:四川奥力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9,590包、 预算金额 86,310.00元
佳油7号;拟定供应商:四川科乐油菜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9,590包、 预算金额 86,31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631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农作物种子属于特殊商品,国家对主要农作物品种实行审定制度,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实行登记制度,农作物品种一经通过审定或登记即确定了品种权属。国家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品种权人可自行组织生产经营或授权委托其他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未经许可和授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对品种权人的种子品种进行生产和经营。一经确定采购品种就确定了种子企业,其他种子经销商只能受种子企业委托在某一特定区域代销该品种的种子,无该品种的生产、经营权。其中,成都大美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川油 83和川油101的独家生产、销售商;四川福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为福乐油2号的独家生产、销售商;四川国豪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为绵油 51的独家生产、销售商;四川恒禾种业有限公司为德油 737的独家生产、销售商;仲衍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望乡油1881的独家生产、销售商;四川正红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瑞油 863的独家生产、销售商;四川德福农种业有限公司为星德油1号的独家生产、销售商;四川奥力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得中油 338的独家生产、销售商;四川科乐油菜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为佳油7号的独家生产、销售商。因此,此次油菜种子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1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只能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成都大美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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