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四川省级政务云互联网出口线路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四川省级政务云互联网出口线路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省级政务云互联网出口线路(包1)、 1项、 预算金额 3,630,000.00元
省级政务云互联网出口线路(包2)、 1项、 预算金额 1,815,000.00元
省级政务云互联网出口线路(包3)、 1项、 预算金额 955,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4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按照省级政务云设计要求,需接入电信、移动、联通三家电信运营商的互联网线路,实现多运营商线路冗余,避免单线IDC不同线路将访问信息发送给运营商进行识别而带来的延时或不可达,保证了不同线路用户的高速访问。考虑到本项目的特殊性,必须同时接入三家运营商,分包才能同时完成三家电信运营商的采购,若不分包,将只有一家电信运营商提供出口线路服务,无法满足设计的要求。 因电信公司是唯一具有在电信网内BGP能力的运营商、移动公司是唯一具有在移动网内BGP能力的运营商、联通公司是唯一具有在联通网内BGP能力的运营商,故配置BGP协议接入电信、移动和联通的互联网只能分别通过四川电信,四川移动和四川联通。同时,BGP 协议通过 AS 号标识不同网络主体,所有 BGP 路由交互必须基于合法的 AS 号进行,而只有电信、移动、联通才具有各自的互联网AS 号,才能配置各自的BGP边界网关协议,具有唯一性。另外,根据实际带宽运行监测数据,设置包一电信链路带宽采购需求为4Gbps,包二移动链路带宽为2Gbps,包三联通链路带宽为1Gbps。综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为保证省级政务云互联网出口的线路运行稳定高效,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四川电信采购电信互联网出口线路服务、从四川移动采购移动互联网出口线路服务、从四川联通采购联通互联网出口线路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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