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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紫荆公寓配电室主缆更换(三期)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26-02-18 08:18:13 本文标签:清华大学 配电室 竞争性 紫荆 

项目概况

清华大学紫荆公寓配电室主缆更换(三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博远设计产业园一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清采招第20250042号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紫荆公寓配电室主缆更换(三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9.87779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9.87779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工程范围:本工程包括对紫荆15、16号楼等主配电室的铠装主电缆进行更换,包含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电力井内清理、电力电缆头制作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工期:83日历天。
3)工程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校内。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定义见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5)合同履行期限:83日历天。

合同履行期限:83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采购活动;
2.3为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号的其他采购活动;
2.4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5为本项目提供代建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属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工程定点入围企业。(2)施工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要求: 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该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0日 至 2025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博远设计产业园一层

方式:现场获取,领取磋商文件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华业大厦1区5层采购管理中心第三评标室(清华大学东南门外路东,建设银行西侧楼上,无需入校)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0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华业大厦1区5层采购管理中心第三评标室(清华大学东南门外路东,建设银行西侧楼上,无需入校)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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