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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尚干镇人民政府闽侯县东南汽车城中心共享区项目(淘林路一期、站西路一期、永福路一期、永福路中桥、3号地块)拆运一体化工程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8 08:38:53 本文标签:人民政府 东南汽车 闽侯县 

一、项目编号:ZDLFZ-ZB2025-001(招标文件编号:ZDLFZ-ZB2025-001)

二、项目名称:闽侯县东南汽车城中心共享区项目(淘林路一期、站西路一期、永福路一期、永福路中桥、3号地块)拆运一体化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凌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永泰县盘谷乡福坪村福坪1号3层303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工程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
1福建省凌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闽侯县东南汽车城中心共享区项目(淘林路一期、站西路一期、永福路一期、永福路中桥、3号地块)拆运一体化工程闽侯县东南汽车城中心共享区项目(淘林路一期、站西路一期、永福路一期、永福路中桥、3号地块)。至本项目完成暂定二年林勇闽132201120110494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章月萍、王耿夏、吴伟、徐美兰、黄泽伟(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差额累计法计算,计算标准如下:100万元(含)以内的按照中标价的1%收取;100万元-500万元(含)的按照中标价的0.07%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799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经评审:其中,浙江那然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鑫福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第10点:项目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收到开工令后3日内必须开工,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相关建设主管部门投诉,中标人需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投标人须对上述内容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提供专项承诺函,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6家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

评审后:评审小组一致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福建省凌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拆除残值回收金额:22.80元/㎡(以实际拆除面积为准,按实计算,多退少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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