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写单位: | 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05-26 |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000-06767 二 、 项目名称:全省城市、县城供水水质抽查检测及全省水质督查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辽宁省城市供水水质抽样检测(沈阳片区) 供应商名称:大连市水务集团水质监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五一路95号 中标(成交)金额:612,980(元) 评审总得分:92.47(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25年辽宁省城市供水水质抽样检测(大连片区) 供应商名称:沈阳水务水质检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82号甲 中标(成交)金额:558,000(元) 评审总得分:93.8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辽宁省城市供水水质抽样检测(沈阳片区) 服务类 名称:全省城市、县城供水水质抽查检测及全省水质督查(C12029900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按照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项目工作要求,开展 2025 年度全省城市供水水质抽样检测工作,督查区域包括沈阳市、丹东市、阜新市、锦州市、朝阳市、抚顺市、盘锦市及其所属市、县 服务要求:采集进厂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管网末梢水、二次供水等,共有进厂原水样品 8 个、出厂水 69个(其中 8 个为重点水厂)、管网水 28 个、管网末梢水 28 个、二次供水 36 个。采样数量及检测项目见2025 年省级水质督察任务表(001 包)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结束。 服务标准:按照2025 年省级水质督察任务表(001 包)和规定时间完成2025 年度全省城市供水水质抽样检测工作。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25年辽宁省城市供水水质抽样检测(大连片区) 服务类 名称:2025年全省城市、县城供水水质抽查检测及全省水质督查(大连片区)(C12029900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大连市、鞍山市、本溪市、铁岭市、葫芦岛市、营口市、辽阳市及其所属市、县 服务要求:现场采样 1.对附表中的采样点进行现场采样、现场检测。 2.实地调查、收集、填写、整理附表附表中要求的相关资料。 样品检测 1.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对各市县公共供水厂出厂水、管网水、管网末梢水、二次供水及部分公共供水厂原水进行水质检测,采样数量和检测指标参见附表。 2.出具检测报告并报辽宁省住建厅公用处和住建部水质中心;对各检测地区的供水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3.对于存在超标问题地区进行复测。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1.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对各市县公共供水厂原水、出厂水、管网水、二次供水进行水质检测,采样数量和检测指标参见附表。 2.出具检测报告并报辽宁省住建厅公用处和住建部水质中心;对检测地区的供水现状形成总结报告。 3.对于存在超标问题地区进行复测。 本项目具有点位多、分布广、工作量大的特点,为保证按时检测并报告成果,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并结合检测点位布设的情况,检测前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情况制定详细的采样检查计划。针对性详细计划在具体的工作内容下发后制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聪敏、高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辽宁省城市供水水质抽样检测(沈阳片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195.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25年辽宁省城市供水水质抽样检测(大连片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3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