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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采购(NNZC2025-G3-991009-YZLZ)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8 12:10:48 本文标签:NNZCGYZLZ 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5-G3-991009-YZLZ

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采购

预算总金额(元):44088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645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一)招标内容及相关事项
1、招标内容: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供应中药配方颗粒。
2、服务范围:中药配方颗粒供货范围详见本表后附表《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目录(01分标)》。

最高限价(如有):2645200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年,每年一签。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81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一)招标内容及相关事项
1、招标内容: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供应中药配方颗粒。
2、服务范围:中药配方颗粒供货范围详见本表后附表《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目录(02分标)》。…

最高限价(如有):881800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年,每年一签。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81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一)招标内容及相关事项
1、招标内容: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供应中药配方颗粒。
2、服务范围:中药配方颗粒供货范围详见本表后附表《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目录(03分标)》。…

最高限价(如有):881800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年,每年一签。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2、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2、3】
(1)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且所投分标中药颗粒采购清单均为本企业生产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若所投分标中药颗粒采购清单含非本企业生产的品种,以经营企业参加项目投标只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10月1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10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www.ccgp-guangxi.gov.cn/site/detail?parentId=66601&articleId=nNKJnAgyoBjbQxFjfcWsAg==
3.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4.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服务热线95763或0771-338125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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