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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方案》《省本级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8 20:31:00 本文标签:可行性研究 食品安全 安全监管 

《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方案》《省本级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11-25

项目概况

《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方案》《省本级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69850

项目名称:《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方案》《省本级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5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格式13

服务需求响应表

包号/序号:服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左侧招标文件要求内容逐项对照填写,缺项漏项视为负偏离)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
★服务需求(一)总体需求统筹考虑辽宁省省本级及各市食品安全监管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本项目以更新配置检验检测设备及配套实验室升级改造为重点,为提升全省食品安全监管能能力提供有力保障。编制完成《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方案》和《省本级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服务节点成果内容2025年12月底,中标单位向甲方提供《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方案》和《省本级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服务成果要求成果包括:1.《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方案》2.《省本级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要求:1.理清建设需求。本次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省本级、市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更新配置检验检测设备和实验室改造(不含新建、扩建)。存量方面,包括现有检验检测设备和实验室。建设需求应严格对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标准》(建标186—2017),提出需要新购置设备和更新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以及因设备安装或运行所必需配套的实验室改造,设备购置和实验室改造需求不得超出建设标准。2.谋划重点项目。要统筹全省建设需求,研究提出拟实施的项目,并在实施方案中明确。3.把握实施节奏。(1)编制2025—2027年三年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三年建设需求和项目规划。省级实施方案中还应单独列出2025年度的项目实施计划,明确2025年能够申报实施的项目。(2)编制《省本级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4.突出支持重点。编制范围为省本级和各市市场监管系统内1家公益性事业单位食品检验检测机构。5.方案和可研报告编制。供应商应通过现场踏勘,收集编制方案和可研报告所需的各类基础资料,了解本项目的实际采购需求,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依据国家、省、市技术规范要求和采购人的要求编制。 编制成果深度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要求。 (四)其他要求中标单位要确保可全天候召开会议(或视频会议)沟通讨论有关工作进展,并及时按照采购人的书面修改要求进行修改完善、随时汇报沟通。对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填表说明:

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格式14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

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指定账户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4验收标准:《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验收程序:《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填表说明:

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5日23时59分至2025年12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评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现场无须递交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解密地点不做限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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