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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材供应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9 08:42:58 本文标签:国家税务总局 青岛市 税务局 

一、项目编号:ZJX-20250103(招标文件编号:ZJX-20250103)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材供应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青岛龙泽鑫越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青峰路30号3单元102户

包组或产品名称:1

下浮率(%):15.0000000

供应商名称:青岛家厨鲜供应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北张社区居委会南300米

包组或产品名称:2

下浮率(%):8.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青岛龙泽鑫越商贸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材供应项目第一包采购肉类、水产类、禽蛋类、奶制品及其他饮品类食材食材每日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食材数量、质量等进行检验。如发现食材数量不符、质量较差,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自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开始之日起一年,如遇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服务期限内对不合格的服务成果予以纠正直至达到采购人验收标准。如成交供应商不予配合、拒绝改正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2青岛家厨鲜供应链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材供应项目第二包采购蔬菜类、水果类、副食品(米面油等)及调味品类食材食材每日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食材数量、质量等进行检验。如发现食材数量不符、质量较差,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自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开始之日起一年,如遇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服务期限内对不合格的服务成果予以纠正直至达到采购人验收标准。如成交供应商不予配合、拒绝改正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霍庆国;王荣盛;赵丰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第一包定额收取4800元,第二包定额收取48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6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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