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部分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现计划采购部分办公用房租赁服务,租用场地须在一栋建筑内,环境适合作为办公场所,具备互联网等基础设施,提供地上停车位。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7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17年以来租用了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部分房产作为办公用房,办公用房租用后根据单位工作要求已完成了办公环境改造,办公场所一直使用良好。原合同约定的办公用房租赁期满,现计划开展下一年的部分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采购工作,为避免因再次装修、搬迁从而造成浪费财政资金,基于厉行节约的原则,申请向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部分办公用房租赁服务。本项目的采购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 第二条第(一)款:“7. 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之规定。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批前公示现已公示完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未收到任何异议,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部分办公用房租赁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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