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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美术馆馆藏作品选集·第三辑出版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9 11:09:19 本文标签:美术馆 作品选 第三辑 

【项目概况】

襄阳市美术馆馆藏作品选集·第三辑出版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天润万象城A区写字楼21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FCG2024-11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QS-ZFCG2024-1103

3、项目名称:襄阳市美术馆馆藏作品选集·第三辑出版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12.5(万元)

6、最高限价:12.5(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人拟采购一家服务机构,为“襄阳市美术馆馆藏作品选集·第三辑”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作品修复、作品数字化采集、图片调整、文字编撰、平面设计、编辑排版、书号申请、校对审核、出版等服务。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9月30日前交付全部出版作品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及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政策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材料,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3月27日,每天0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天润万象城A区写字楼2106室

3、方式:

现场领取。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1)项目登记表(格式见公告后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法人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

3)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需盖公章)。供应商需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如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被查实提供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终止其投标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3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天润万象城写字楼2106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3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天润万象城写字楼21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在襄阳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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