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ZT2024-SN-XC-ZC-FW-0887
二、项目名称:渼陂湖旅游区QJ16-4-56-2号宗地考古发掘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渼陂湖旅游区QJ16-4-56-2号宗地考古发掘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南京师范大学 | 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139,000.00元 | 92.6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渼陂湖旅游区QJ16-4-56-2号宗地考古发掘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
服务类(南京师范大学)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渼陂湖旅游区QJ16-4-56-2号宗地考古发掘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 | 渼陂湖旅游区QJ16-4-56-2号宗地考古发掘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 | 1、按照国家文物局颁布的《田野考古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发掘。 2、发掘工作: 1)古遗址(建筑基址、古道路、古沟渠、古窑址、灰坑、古井等)类:采用布置探方/探沟作业方法。布置探方/探沟规格视现场情况而定。 2)墓葬类:从上至下人工开挖,先发掘墓道后发掘墓室。墓室采取大揭顶厚,逐层下挖清理。以上发掘内容均需挖至生土层。 3)资料录入:发掘记录应包括文字、测绘、影像(航拍、照相等)三种形式,构成统一的记录系统。文字记录包括工地日记、探方日记、发掘记录表、遗迹单位总记录等;测绘记录包括发掘区总平、剖面图,各遗迹单位总平、剖面图等;影像记录包括摄影、摄像等资料。 4)发掘资料拾取:资料拾取过程中应由考古领队、技术工人全程参与,指定专人对发掘物资、出土文物和记录资料应及时清点、核实并移交至招标人。 3、发掘资料整理 1)按照规定的技术要求对考古资料进行整理并建立资料库。 2)整理修复;根据不同材质特点对遗物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并记录;对于数量大、不能复原的遗物进行观察和测量并进行分类整理、记录;文物标本应按堆积单位统一编号至登记表中;文物标本应登记填写器物登记卡片;文物标本应实测绘图、临摹、照相和拓片,并填写相应的登记表。 3)建立资料库与电子数据库:按照遗迹单位统一汇总所有田野发掘记录和资料整理记录,形成完整的资料档案;电子数据库基于田野工作的各项文字、影像和测绘记录,符合数据库的要求。 4、应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人的有关规定,科学、规范地开展工作,承担工作期间的人身及文物安全。根据委托要求按时按质提供相关考古发掘工作报告、考古发掘报告、修复完毕的文物及相关文物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5、采购内容:考古田野发掘,具体的墓葬信息详见“附件 分项报价表”的内容。 6、采购预算及限价: 6.1项目采购预算:1,144,000.00元 6.2本项目发掘费单价限价:498.56元/㎡。 6.3深度超过2米的按国家文物局【90】文物字第248号文件规定的每增加0.5米预算相应递增15%的调整系数进行预算。发掘对象为大中型墓葬或其他特殊遗迹时,总预算按照200%计算。 6.4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单价超过限价,或者投标总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 24个月 | 按照国家文物局颁布的《田野考古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发掘及验收 | 1,139,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田小娟、张蕴、王晓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中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 开户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账 号:129916812810001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渼陂湖旅游区QJ16-4-56-2号宗地考古发掘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 | 1.611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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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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