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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铁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分食堂食材、生鲜、预制品供应商遴选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9 17:06:15 本文标签:交通警察 铁岭市 公安局 预制品 

公告信息

2025年铁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分食堂食材、生鲜、预制品供应商遴选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寰禹泓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时间:2025-03-11


项目概况

2025年铁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分食堂食材、生鲜、预制品供应商遴选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200-00136

项目名称: 2025年铁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分食堂食材、生鲜、预制品供应商遴选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供应商需配送铁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四大队(西丰县高速口)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期满后,如采购单位认为供应商履约质量良好,可以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约两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9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供应商需配送铁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二大队(昌图县高速口)、高速三大队(昌图县四面城镇)食堂食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期满后,如采购单位认为供应商履约质量良好,可以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约两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供应商需配送铁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一大队(铁岭高速铁岭站)、高速五大队(李千户)、开发区大队、机动大队(银州区岭东街惠博驾校)食堂生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期满后,如采购单位认为供应商履约质量良好,可以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约两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供应商需配送铁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一大队(铁岭高速铁岭站)、高速五大队(李千户)、开发区大队、机动大队(银州区岭东街惠博驾校)食堂预制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期满后,如采购单位认为供应商履约质量良好,可以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约两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供应商需配送铁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一大队(铁岭高速铁岭站)、高速五大队(李千户)、开发区大队、机动大队(银州区岭东街惠博驾校)食堂预制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期满后,如采购单位认为供应商履约质量良好,可以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约两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供应商需配送铁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物流城)、考试大队(大莲花)食堂预制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期满后,如采购单位认为供应商履约质量良好,可以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约两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1日23时59分至2025年03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按照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开启时间即为供应商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随U盘一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报价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 在线解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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