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00-02762
二 、 项目名称: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运维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运维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科瑞尔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96巷3-7号
中标(成交)金额:605,535(元)
评审总得分:88.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运维服务项目(C16079900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负责对1个八参数水质小型自动站、8个四参数水质监测岸边站、21个视频和流量站开展运行维护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仪器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故障维修、耗材及易损件更换,站点基础保障设施维修维护,承担房租(地租)、电费、水费、通讯费、废液处置费、防雷检测费等相关费用,以及负责解决影响安全稳定运行的其他事项。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合同期间,成交供应商对站点安全生产涉及的所有事项负全责,应根据项目实际建立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成交供应商应认真做好防洪、防雷、防寒等灾害预防工作,同时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等工作。成交供应商应定期做好站房设施设备检查、维修维护工作,确保消防报警、烟感、护栏等设备设施工况正常,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每年对防雷设施进行一次检测,提供防雷检测报告,如防雷设施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相关整改工作。 成交供应商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月对站点设施设备等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站点安全生产。中标后,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运维期间,因成交供应商未充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所损失。对站点站房、配套设施、仪器设备等站点所属全部资产全面负责,应确保站点各项资产安全完整,并配合做好仪器设备报废后的资产保管或处置等工作。如站点资产出现丢失或零件缺失,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原设备规格型号重新购置仪器设备或补齐相关零件,若相应仪器设备已停产,在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可购置不低于原规格型号的同品牌设备。成交供应商应正确使用资产,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资产在服务期内性能良好。 成交供应商应妥善保管站点所有档案资料,应按照“一站一档”要求建立与保管站点资料并保证其完整性。对站点资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资产清查,并向采购人报送清查结果。站点所有资产(包括供电等配套设施)产权均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无权擅自进行处置,禁止蓄意破坏,私自外借、出租、抵押等。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追责。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12个月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运行维护依据”(参考水污染源及站点技术运行等规范) (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19) (2)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915-2017) (3)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5号) (4)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河排污口设置(HJ1386-2024) (5)入河排污量统计技术规程(SL662-2014)“ 依据上述规范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继华、郭云飞、李芳萍、张帆、王秋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其中标额的1.05%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35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