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 光中路175号租赁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光中路175号租赁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8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房屋租赁服务,租赁地址光中路175号办公楼,面积: 2980平方米。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光中路175号租赁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4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房屋租赁服务,租赁地址光中路175号办公楼,面积: 2980平方米。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272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下列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因工作需要,采购特定地点办公用房的”的规定,对办公用房实施政府采购。
为确保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正常运行,需租用面积2980㎡的办公用房。该办公用房长期以来一直由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社区股份合作社提供,基于本项目的延续性、一致性、协调性的综合考虑,拟采用单一来源的的方式进行采购。现拟向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社区股份合作社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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