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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票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租赁考试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0 04:03:47 本文标签:公安交通 交通警察 服务项目 

北票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租赁考试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04-24

项目概况

北票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租赁考试车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381-00033

项目名称:北票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租赁考试车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投标单位应具有租赁小型汽车能力。根据实际考试需求本次招标共需要考试车辆6台(4台手动挡车辆和2台自动挡车辆)。

租赁费用拟定为:手动挡车辆:16000/元/年,自动挡车辆:18000/元/年。考试车基本要求:车辆型号应为捷达VA3(新),所有租赁车辆均配备驾驶员考试设备(多伦公司科目三考试设备)能满足科目三考试需求。租用考试车辆使用年限从注册登记之日起算不能超过8年

租赁费支付方式为当年正常租赁使用到期后逐年支付租金,具体支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单位支付租金含车辆租赁费和随车配备考试设备的租赁费用。考试车修车、加油、保险,考试软件升级费用等由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承担。

服务期限3年(具体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具体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4日23时59分至2025年05月0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0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票分中心(北票市人民路3段22号北票市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及“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U盘或移动硬盘或电子邮件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响应文件一份(采用U盘或移动硬盘形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递交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票分中心(北票市人民路3段22号北票市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开标室;采用电子邮件形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邮件发送至邮箱地址:lnjyjt@sina.com),不接受邮递方式递交,并承诺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如有变更全部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关注此网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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