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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西乡县大河镇大河社区农事综合服务农机具示范村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0 07:14:19 本文标签:西乡县 农机具 示范村 

项目概况

2025年西乡县大河镇大河社区农事综合服务农机具示范村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中路3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16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XH-HZ-020

项目名称:2025年西乡县大河镇大河社区农事综合服务农机具示范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99,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西乡县大河镇大河社区农事综合服务农机具示范村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99,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99,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西乡县大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大河社区农事综合服务农机具示范村项目1(批)详见采购文件399,000.00399,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西乡县大河镇大河社区农事综合服务农机具示范村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绿色采购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 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

248号)。

(4)信用融资政策:《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5 号。

(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西乡县大河镇大河社区农事综合服务农机具示范村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采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07日 至 2025年04月09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中路39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16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中路39号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16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中路3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需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企业介绍信原件(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谈判文件须至代理机构现场获取,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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