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48920250001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眉山天府新区分类垃圾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我局于2025年10月27日收到质疑函。经审查,质疑函上的质疑事项共2项,质疑事项1是对结果提出的质疑,质疑人质疑中小企业声明函错误;质疑事项2是对评审过程提出的质疑,质疑人不认可审查不符合原因。
经审查,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标的名称“240L可回收物垃圾桶”填写错误,不满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资格审查错误,质疑人的质疑事项1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采购人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我局将从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即评审报告中成交候选人顺序第2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湖南众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更正为:山西诚易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评审价格(第1候选人):0.58%,更正为:0.57%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成交金额为在单价最高限价基础上统一下浮57.1%,采购人根据成交单价及供货数量与供应商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不超过89.91万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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