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法库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畜牧业)(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0 10:28:11 本文标签:法库县 畜牧业 第二次 

公告信息

法库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畜牧业)(第二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丰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06-24

项目概况

法库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畜牧业)(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24-00039

项目名称:法库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畜牧业)(第二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25000

最高限价(元):425000

采购需求:

序号品目名称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位
1肉牛育成料40㎏/袋粗蛋白≥18、粗灰分≤20、粗纤维≤9.0、钙≥0.4、磷≥0.2、水分≤13、赖氨酸≥0.7、氯化钠0.5-2.01957
2驴精料补充饲料40㎏/袋粗蛋白≥16、粗灰分≤10、粗纤维≤28、钙0.7-1.8、磷≥0.4、水分≤14、赖氨酸≥1.5、氯化钠0.5-1.847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4日11时30分至2025年07月0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现场开标地点: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法库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北楼E区71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而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数字证书,出现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该篇属于收费内容,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