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2026年锦州市南山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道路绿化和北蒲河绿化工程养护及保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0 11:34:38 本文标签:锦州市 填埋场 竞争性 公告 

公告信息

2026年锦州市南山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道路绿化和北蒲河绿化工程养护及保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12-05


项目概况

2026年锦州市南山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道路绿化和北蒲河绿化工程养护及保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700-05465

项目名称:2026年锦州市南山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道路绿化和北蒲河绿化工程养护及保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80846.98

最高限价(元):780846.98

采购需求:

绿化带卫生保洁、绿地破坏管理以及绿地内植物的松土、除草、浇水、防旱、排涝、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衰弱树木树势修复、树木涂白、植物防寒等养护工作,具体招标范围及边界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签订合同为准。(详见服务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签合同、分期考核、分期付款的办法。合同续签方式及条件:一年期满后,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及中标人服务质量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但中标单价不予调整。如果中标人不能通过采购人年度验收考核的,以及因项目指标、政策调整或合同标的等发生不可预见变化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下一年度政府采购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5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操作手册。 2、按照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要求,我省政府采购推行电子评审,取消纸质响应(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报价及响应文件 。 3、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报价无法解密、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等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该篇属于收费内容,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