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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0 15:14:50 本文标签:事务管理 管理中心 服务项目 

采购结果公告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PSCG2025000065 二、项目名称: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包组投标供应商折扣率
B深圳市飞润达实业有限公司0.95
B深圳市金谷行农产品有限公司0.96
B广东盘厢硒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0.75
B深圳明盛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0.98
B深圳市煜兰农产品有限公司0.95
注:深圳市金谷行农产品有限公司已为A包中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其B包投标无效。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包组投标供应商折扣率
B深圳市煜兰农产品有限公司0.95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煜兰农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沙坣社区陈屋村九巷3-2号 中标(成交)折扣率:0.95 六、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计划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本项目食堂食材配送范围包括蔬菜瓜果类、鲜肉蛋类、禽类、水产类、熟食类、腌制品、干货、杂货、调配料、冻品、水果、粮油、副食等,具体内容以每天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为准。详见附件1.预包装产品保质期在一年及以上的,建议收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二分之一;保质期不足一年的,收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详见附件本项目服务期限6个月(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依据对中标供应商的考核情况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续签合同,由采购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如需续签,采购人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履约评价,续期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改变,每次续签期限与第一年合同服务期限周期保持一致,最多可续签二次。详见附件1.基本要求:配送产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等相关标准;详见附件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正中、石武汉、欧阳钟、贾晓健、王东复、管炜、胡杏莉;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采购文件约定,本项目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人民币63404.3元。 九、公告期限 2025年06月19日至2025年06月22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质疑咨询电话:0755-89310713。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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