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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局物业管理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20 15:49:02 本文标签:生态环境 物业管理 天津市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项目名称: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局物业管理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一 食堂餐饮服务需求1.用餐标准,按每人每日 15 元餐标提供配餐。2.用餐方式及供餐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按餐厅设置和分布,分别按时供应,采取自助方式就餐。供餐时间为工作日。3.每日食品标准和要求(1)早餐:一主荤三副菜,每人一个鸡蛋。(2)午餐:每周一、二、三、五为四菜一汤、一粥,每周四为面条或包子拉面等。注:整体要求清淡、健康、品种多。(1)供应商须提供在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期间没有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无因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受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经营记录证明。(2)供应商根据采购内容和采购人需求配置食堂工作人员。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相关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且证件、资质齐全有效。无证不得上岗。供应商负责食堂的运营管理,提供相应的人员及服务。二)保安保洁服务需求保洁人员2名,女性,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保安人员2名,男性,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 周岁。本项目的保安、保洁管理服务工作要求服务应满足采购人工作人员的需求,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同时满足广大来访办事人员的需求,确保各部门的正常高速运转,提供优质、经济、细致、周到、高效的服务和智能化的管理,创造整洁、文明、安全、方便的工作环境。(其它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0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局当前使用的办公用房为天津津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楼宇的一部分,天津津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天津华晟德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各项物业管理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三十四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规定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施设备、相关场地,不得分割进行物业管理”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该项目只能由天津华晟德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天津华晟德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华晟德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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