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宽甸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0 18:56:16 本文标签:中央财政 宽甸县 农业 防灾 

公告信息

宽甸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03-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624-000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宽甸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3-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分项报价表中的“数量(亩)”更正为“数量”,“单价(元每亩)”更正为“单价”。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24日11时1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加密U盘或光盘形式1份,信封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文件内须附《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供应商在开标现场自行准备解密所需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该篇属于收费内容,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