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
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公车燃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我中心现有75辆公务用车,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文件要求,燃油项目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中集采品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4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文件要求,采购人天津市宝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车燃油项目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中集采品目,由于采购人坐落区域周边的加油站属中石化网点布置较多且离采购人单位距离较近,服务较好,石油的产品质量有保障,且便于公务用车加油的统一管理,实现公务用车常态化、长效化管理。同时考虑到应急保障能力的特殊要求,及成本经济性,能够在该区域满足相应服务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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