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安全养护楼宇景观灯光设施拆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1日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5000250328197999-05228165
项目名称:2025年安全养护楼宇景观灯光设施拆除项目
预算编号: 0525-0000171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093794元 ( 国库资金:3093794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093794.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2025年安全养护楼宇景观灯光设施拆除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093794.00
简要规则描述: 灯光拆除工程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技术规范、磋商文件、甲方要求及图纸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3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已备案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登记除外,需再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9日 至2025年04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长宁区协和路185号8栋201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长宁区协和路185号8栋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由供
应商授权代表当面递交;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网址:www.zfcg.sh.gov.cn;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宁区协和路185号8栋201室;3)响应文件(电子及纸质)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时间为准)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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