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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互联网光纤专线基础 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21 03:19:26 本文标签:服务项目 自治区 办公厅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本级

项目名称: 互联网光纤专线基础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互联网光纤专线基础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12000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提供1条不小于200Mbps 数字光纤互联网电路,保证接入后能全兼容使用。省际互联网出口带宽达到2000G及以上,南宁市互联网出口带宽达到1000G及以上。2.线路接口为FE电口;100M互联网电路速率要达到上下行200Mbps,端到端时延≤50ms;单条电路端到端电路误码率,数字电路≤10E-6(1×10-6)。3.免费开通成交人机房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冗余的光缆路由。提供双路由光缆接入,具有故障自动倒换功能。4.提供线路组网所需的传输设备及安装调试,传输设备必须具备网管功能。5.提供4个IPV4地址以及新增的IPV6地址池。6.提供全年7*24小时专属客户服务热线电话,故障申报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故障恢复时间不超过4小时,全年7*24小时电路可用率为99.8%以上。7.可实时流量跟踪记录,能自动发送攻击告警;可针对同一客户的不同IP段或IP地址分别设置流量告警阈值;可针对攻击,提供攻击溯源报告;按月提供常态化防护服务月报。8.能对重要会议进行保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4G/5G无线上网方式的线路备份服务,设备线路的巡检服务以及带宽临时提速服务(速率最高不超过采购需求的三倍)。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12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互联网光纤专线,用于自治区政协网站及相关应用系统,使用中国电信提供的固定公网IP,相关出口已和公网IP进行绑定,且已完成相关备案。如跟换运营商,将会造成政协网业务中断,为保障正常运行,只能继续向原服务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1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同时满足《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桂财规(2021)4号第一条第(一)种第1点适用情形的规定,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故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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