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5-03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7年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类型:修改;位置:公告附件 “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六):
原文:
(六)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 250万元。其中2025年拟安排预算72.92万元,2026年拟安排预算125万元 , 202 6 年 拟安排预算 52.08万元。
现文:
(六)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 250万元。其中2025年拟安排预算72.92万元,2026年拟安排预算125万元 , 202 7 年 拟安排预算 52.08万元。
二、类型:修改;位置:公告附件 “第二章采购需求”——二、项目内容——(一):
原文:
(一) 供货服务对象:配送单位信息情况如下: 1、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26号或法院饭堂变动地址按指定地点配送到位);2、花东人民法庭(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泰湖山庄东侧、花都大道吉星村路段路边);3、花山人民法庭(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龙胜路50号);4、狮岭人民法庭(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旗岭大街31号);5、炭步人民法庭(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桥北路18号); 5 、 本院相关人员指定的其它固定交货地点)。
现文:
(一) 供货服务对象:配送单位信息情况如下: 1、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26号或法院饭堂变动地址按指定地点配送到位);2、花东人民法庭(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泰湖山庄东侧、花都大道吉星村路段路边);3、花山人民法庭(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龙胜路50号);4、狮岭人民法庭(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旗岭大街31号);5、炭步人民法庭(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桥北路18号); 6 、 本院相关人员指定的其它固定交货地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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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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