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A- 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煤(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4日
2435520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文件 | 原内容“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位潜在供应商:现就此前发布的招标文件涉及“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内容,作如下澄清与更正。原内容因文书拟定过程中的笔误,遗漏“中”字,导致表述不准确,正确内容应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该笔误系个人操作疏忽所致,未经过多环节审核便仓促发布,并非内容本身存在调整或界定变化。中小微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范畴,是相关要求的核心指向对象,“中”字的遗漏可能造成对适用范围的误读,进而影响信息传达的准确性。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如果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则不需要延期。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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