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甘肃省地质调查院矿石元素分析仪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1 11:46:50 本文标签:公开招标 甘肃省 分析仪 

项目概况

矿石元素分析仪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CH-ZB-2538

项目名称:矿石元素分析仪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矿石元素分析仪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探矿、采矿、选矿和造块设备矿石元素分析仪3(台)详见采购文件--
1-2其他探矿、采矿、选矿和造块设备便携式矿样研磨仪1(套)详见采购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矿石元素分析仪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矿石元素分析仪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02日 至 2025年09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9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开标直播一厅第八坐席(“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最高限价:105万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该篇属于收费内容,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