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国有企业国防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食堂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酒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27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FCG-2025-1019
项目名称:酒泉市国有企业国防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食堂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92.5(万元)
最高限价:192.5(万元)
采购需求:酒泉市国有企业国防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食堂建设,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4〕185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4-17至2025-04-27,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27 09:00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5-04-27 09:00:00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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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