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燃气表检定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项目概况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燃气表检定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0-02021 项目名称: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燃气表检定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55000 最高限价(元):8 采购需求: 民用燃气表检定不少于94375台(检定台数以每年实际检定数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4000 最高限价(元):19 采购需求: 工业燃气表检定不少于700台(检定台数以每年实际检定数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20000 最高限价(元):265 采购需求: 气体流量计检定不少于450台(检定台数以每年实际检定数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是政府部门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授权证书附件中:001包授权区域须包含沈阳地区,授权项目须包含膜式燃气表;002包授权区域须包含沈阳地区,授权项目须包含膜式燃气表;003包授权区域须包含沈阳地区,授权项目须包含气体容积式流量计。 2)具有有效期内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和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8日18时30分至2025年04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四楼投标文件接收区(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递交形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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