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菖蒲镇毛畈村和美乡村精品村
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4FSCG25D02C0024 FS340828202500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岳西县菖蒲镇毛畈村和美乡村精品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人员配备要求。
1.最低配备要求:
人员 | 数量 |
项目经理 | 1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人 |
注: 1、以上人员不得兼任;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取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4、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有效证明材料)。 5、项目经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成交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6、拟派相关人员为退休人员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从业人员执业年龄的规定,同时拟派退休人员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供应商聘用合同(劳务合同),提交的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
现更正为:
1.最低配备要求:
人员 | 数量 |
项目经理 | 1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人 |
注: 1、以上人员不得兼任;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取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4、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有效证明材料)。 5、项目经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成交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6、拟派相关人员为退休人员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从业人员执业年龄的规定,同时拟派退休人员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供应商聘用合同(劳务合同),提交的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谢谅解。
更正日期:2025年3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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