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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观山湖区教育局关于观山湖区教育局2025年各级各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四)的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1 14:48:10 本文标签:贵阳市 教育局 观山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ZFCG(HW)-SS-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观山湖区教育局2025年各级各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四)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707026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点30分2025年08月13日09点30分
2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302025年08月13日09:30
3政策性加分1.据黔财采﹝2014﹞15号,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加0.3分;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须提供投标产品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出具的品目清单所在页和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根据黔财采〔2014〕15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云南、贵州、青海)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提供证明材料)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加0.3分;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须提供投标产品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出具的品目清单所在页和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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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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